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解读】本条是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如何支付的规定。 无效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它们大都...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无效的合同可分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有些劳动合...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以此“圈”住劳动...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
第二十一条 在 试用期 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 解除 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解读】本条是关于 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规定。 试用期 用人单...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 劳务派遣 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 劳动合同 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 由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