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起草专家操作实务课程
时间:深圳:2007年8月17日-8月19日(结束)
北京:2007年8月09日—8月12号(结束)
昆明:2007年8月23日—8月26日(接受报名)
地点:深圳新王朝大酒店 地址:罗湖区爱国路1052号
北京大宝酒店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龙潭湖北4号
昆明齐宝大酒店 地址:云南省昆明穿金路156号
费用:参加研修班每人须交纳研修费1800元人民币;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限额:席位有限,机会难得,请提前报名。
付款方式:汇款/转帐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用户名:深圳市法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083 5742 10001
参加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工会干部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裁、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企业法律顾问、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机构等。
主办单位: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协办单位:
劳动仲裁网(www.ldzc.com)
劳动合同法网(www.ldht.org)
深圳市法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6264811 86264812 13828868588
传真:0755-86264812
联系人:周先生
主讲:
常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组长
杨毅新处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法规处处长、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专家
郭军,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专家
吴庆宝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法学教授
鲁志峰,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
课程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雇佣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虽然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逐步得到重视和规范,但劳动纠纷案件逐年递增,企业败诉率仍居高不下。新的《劳动合同法》已出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势必对企业的劳动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各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法律事务部门,HR工作者应做好准备,不断的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以应对这一变化,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能力,预防和处理各种劳动争议。为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特举办“《劳动合同法》与劳务纠纷处理高级研修班”。
课程大纲:
(一)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解析
(三)新立法形势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疑惑
(四)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在新立法形势下的应对策略
(五)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六)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七)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针对员工跳槽及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防范
(八)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招聘用工及员工解聘机制的建立
(九)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和国际立法、各国立法的规定与实践
(十)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及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十一)劳动纠纷案件处理
1、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类型以及预防措施
2、实践中,企业一方当事人如何应对劳动争议纠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给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带来的新变化及风险提示
(十二)企业管理中的法律应对
1、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劳动法律的技术性处理和运用
2、薪酬设计与实施中对法律的技术性处理和利用
3、绩效考核与薪酬福利设计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4、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及经济补偿金的确定
5、如何制订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规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风险
报名方式:
书面报名: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传真至0755-86264812进行确认。
点击下载>>>报名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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